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按照《锡林郭勒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锡政公办字〔2021〕1号)文件要求,将我局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主动上报公开信息600余条,被上级业务对口单位及锡盟行署网站等采用100余条。通过局政务网站及锡林郭勒盟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公布信息及文件1029条;其中,通过局网站对外公开概况类信息22条,发布图片新闻、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政务动态信息865条,公布我局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3件;通过锡盟政务公开管理平台公开部门文件139篇。局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25734个、网站总访问量66816次。
一是公开的形式。以盟行署门户网站、盟政府信息公开网和盟文体旅游广电局政务网站为平台,向社会公开文体旅游广电政务信息;通过“锡林郭勒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全盟文体旅游广电工作开展情况;以办事指南、公告等形式公开便民服务范围内的项目内容、办事程序、需申报的文件资料、依据、办理时限、工作人员身份和监督电话。
二是公开的主要内容。年内,通过局政务网站主动更新及公开了机构设置、领导介绍、政策法规、统计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文体旅游广电领域政策措施实施情况及监督检查情况等。
1. 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年内,我局全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在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政务门户网站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我局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权责清单、随机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行政处罚结果,积极推行“阳光执法”,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外部监督,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同时,执法的公开有效提升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2. 积极推进行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线后,我局对标国家统一的政务服务目录清单进行动态化认领和编制,共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54项,其中行政许可25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5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公共服务7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通过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开,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3.预决算公开情况。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预决算公开”专栏,及时发布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及“三公”经费预算等信息。
4.加强重点项目公开。积极推进12个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通过局网站及时发布项目推进情况,年内,12个重点项目全部开复工建设,已完成投资3.74亿元。其中,4个盟级重点项目已完成投资1.73亿元。
5.加强文体旅游活动等重点业务信息的公开。通过“文体旅游活动”“广播电视”“文物保护”“市场管理”“旅游+”“全域旅游”“A级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星级牧人之家”等专栏,公开全年全盟丰富多彩的文体旅游活动、旅游服务信息、文旅市场监管信息、文物及广播电视工作进展情况等,切实提高了文体旅游广电领域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印发《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提供《锡盟文体旅游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下载服务,公布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图,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盟文体旅游广电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网站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科室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具体工作人员为成员,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和网站日常维护,定时浏览相关信息,协调相关科室认真回复相关意见建议,及时处理失效链接、空白栏目、网页打开缓慢、信息更新滞后、泄密等问题,坚决避免出现错误言论、错误信息,杜绝意识形态问题及失泄密等事件发生。确定党组成员、副局长阿拉腾娜布其为新闻发言人,负责舆情回应、政务微信、解读政策等工作。二是加强经费保障。我局与内蒙古凌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每年签订服务合同。运维公司为网站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栏目改版、系统故障排除、疑难问题解答、应用经验交流等,提高了局政务网站利用率,确保网站安全稳定运行,切实发挥好网站的对外宣传、服务功能。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锡盟文体旅游广电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等制度,完善《锡盟文体旅游广电局信息公开指南》及信息公开目录,有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杜绝泄密问题发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要求,印发《盟文体旅游广电局网站管理制度》《关于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和先审后发制的通知》,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各科室信息员及网站管理员的工作责任,要求网站管理员及各科室信息员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网络发布内容的审核关,严肃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纪律,切实提高政务网站的阵地管理、安全保障和舆论引导能力。加强网站日常维护管理,实行网站多审制,在网站管理员做好日常运维工作的基础上,安排办公室工作人员每周浏览网站,及时发现、修正网站存在的问题。
(四)平台建设情况。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要求,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规范局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发挥政务公开平台作用。按照盟政务服务局工作安排,完成网站IPV6改造工作。全年,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领导介绍”“单位职责”“机构设置”栏目内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及相关工作要求,新增“建议提案答复”“留言统计”“网上乌兰牧骑”3个栏目,持续加强局网站31个栏目的日常维护,共转载、发布、更新信息1029条;加强网站日常监测管理,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及时发现处理运行不畅、空链接、运行缓慢等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监督力度,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一是在局网站首页设置“监督平台”栏目公开举报监督电话(0479-8286874)、打击非法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设备举报电话(0479-8221757)、违法行政行为举报电话(0479-8268003)及电子邮箱(xmwhsck@163.com),在锡林郭勒盟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举报电话(0479-8210851),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落实《锡盟文体旅游广电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基层“三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各科室对本科室“三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查漏补缺,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人事教育科对重要事项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提醒相关责任科室公开相关工作情况;政策法规科对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提醒相关责任科室进行公开;分工方案明确公开后发现问题的相关公开内容,由相关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对公开制度不落实、工作进展迟缓、公开效果不明显、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加强培训教育。扎实开展保密法宣传教育,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形式对保密法相关内容进行学习,提高领导干部保密意识,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组织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参加2020年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政务信息员和网站运维员培训班、全区体育系统办公业务培训班及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务网站工作培训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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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度新制作数量 |
本年度 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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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4 |
增加1 |
9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2 |
增加5 |
6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13 |
0 |
281 |
|
行政强制 |
0 |
1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个 |
892551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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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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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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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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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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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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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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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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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针对网站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印发《锡盟文体旅游广电局局机关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试行)》,明确科室信息数量及网站更新责任,确保政府信息更新及时准确。
二是针对政务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和具体化,公开渠道仍需要进一步拓宽的问题,进一步落实《锡盟文体旅游广电局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基层“三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明确政务公开具体任务、责任科室,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作出安排,并积极运用“锡林郭勒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平台公开政务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锡盟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