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盟2012年文化体育工作总结和2013工作安排
2012年,全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工作在盟委、行署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年工作重点,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实现新突破。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文化艺术工作
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益完善。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着力强化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全面完成12个旗县市支中心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向苏木乡镇延伸,截至目前,共完成43家苏木乡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安装任务。全盟66处苏木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中有62处投入使用,4处正在建设中,共完成投资271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102万元,地方配套投资1617万元。二是全力做好“三馆”升级达标和免费开放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公共文化绩效考评机制和督导机制,不断提高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要求,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免费开放的相关经费。目前,全盟建成的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均已实现免费对外开放,并不断增加新的项目内容,使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发挥效益。
2.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认真贯彻落实盟委、行署的安排部署,为党的十八大的召开营造出热烈、祥和、喜庆的节日氛围。成功举办了第四届锡林郭勒“玛拉沁”春节晚会、锡林郭勒第五届草原歌曲电视大奖赛、情系锡林郭勒大草原—当代书画名家作品邀请展、全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全区首届长调艺术节暨第四届“宝音德力格尔杯”长调电视大赛、“安甲星”草原题材蒙古语曲艺大赛,承办了第二届天堂草原锡林郭勒·那达慕期间的全盟首届业余乌兰牧骑会演、纪念“一代歌王”哈扎布诞辰90周年暨第三届全国“潮尔道”大赛、锡林郭勒盟首届蒙古文图书节、中国马都锡林郭勒书画摄影展等重要赛事活动。督促指导各旗县市(区)按照“一旗一品一特色”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具有浓郁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群众文化节庆活动。2012年“锡林河之夏”广场大型群众文化活动、锡林浩特第九届国际游牧文化节,东乌旗“蔚蓝的乌珠穆沁”首届马文化那达慕、绿色地平线—草原文化旅游节、第七届“吉祥·乌珠穆沁”草原冰雪那达慕,西乌珠穆沁旗第十三届人民那达慕、多彩乌珠穆沁—草原民俗风情节暨乌珠穆沁白马命名那达慕,东苏旗第七届“吉鲁根”苏尼特文化节暨寿星老人集体祝寿那达慕、西苏旗苏尼特骆驼文化节,阿巴嘎旗“瑙敏阿巴嘎”首届阿尔鼎那达慕,镶黄旗第二届察哈尔民俗文化节暨“马镫之声”那达慕,正镶白旗“盛夏绿韵”那达慕,正蓝旗第四届元上都文化旅游节暨第十五届那达慕,二连浩特2012中蒙俄经贸合作洽谈专场文艺晚会,太仆寺旗第三届中国草原皇家御马文化节暨全国马术绕桶冠军赛,乌拉盖第三届乌拉盖河畔的歌声群众文化艺术节等活动赛事接连不断。经统计,全年全盟组织开展的有规模、有影响的群众文化活动达300多次。此外,各专业艺术团体深入农村牧区、城镇社区、边防连队等基层单位慰问演出1649场次。一系列的活动,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营造了团结、和谐、喜庆的社会氛围,有力推动了地区的繁荣稳定。
3.舞台艺术精品不断提升。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积极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创作生产形式新颖、富有民族特色的精品剧(节)目。今年,民族舞剧《草原记忆》进行了二度创作,进一步提升了舞台表现力及艺术感染力,被自治区从全区19部剧目中遴选出来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共获得创作金奖、最佳音乐奖、导演奖、编剧奖、舞美奖和最佳演员奖、最佳新人奖7项大奖。另外,赴全国8个省市的14所大中城市的保利院线进行了20场次的巡回演出,行程1.4万余公里,观众达1.6万人次,在全区尚属首次。大型民族风情歌舞剧《天堂草原》得到继续打磨提升,目前已演出20余场,受到观众的广泛好评。东苏旗蒙古族民俗说唱歌舞集《驼乡神韵》、镶黄旗舞剧《白骏马》、正镶白旗舞剧《明安图》成功进行首演,并深受好评。乌兰牧骑品牌进一步提升。先后举办了全盟乌兰牧骑队长工作座谈会、全盟乌兰牧骑集训、全盟乌兰牧骑蒙语歌曲创作培训班、全盟首届蒙语小戏小品创作培训班,全盟长调(潮尔)传承人传授班,承办了全区呼麦传承人培训班,使全盟专业团队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西苏旗乌兰牧骑队员呼斯楞登上央视《星光大道》舞台,并获得11月份第一周周冠军。在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江西省文联主办的“首届全国山歌大赛总决赛”中,我盟镶黄旗乌兰牧骑队员乌日汉荣获金奖。此外,摄制完成了我盟著名音乐家额尔登格先生的大型合唱作品《锡林郭勒组歌》。出版发行了《锡林郭勒蒙古文戏剧曲艺作品集》、《走进元上都》、《汇宗寺》、《阿原戏剧小品集》、《蒙古传统游戏—沙嘎》等一批民族文化研究方面的书籍。
4.文化艺术交流日益深化。继续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对外文化交流,促进不同文化间的相互借鉴,增强锡林郭勒民族文化在国内外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年初,阿巴嘎旗乌兰牧骑赴重庆等地进行文化交流演出,历时两个月。4月份,西苏旗乌兰牧骑在美国洛杉矶、圣地亚哥、拉斯维加斯、旧金山等地进行了为期13天的文化交流巡回演出,在北京市为武警总队和天安门国旗护卫队进行了慰问演出。锡市乌兰牧骑赴北京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石油大学等11所高校进行巡演。5月份,我盟与蒙古国举办了“锡林郭勒·二连浩特—乌兰巴托罕乌拉区文化艺术周”活动,期间,举办了蒙古国罕乌拉区画家绘画作品展、电影展演、专场文艺晚会以及经贸洽谈、体育友谊赛等文化交流活动。9月份,正蓝旗乌兰牧骑参加了在土耳其举行的“中国文化年”文化交流活动,东苏旗乌兰牧骑赴大连参加了第23届大连国际服装节暨国际狂欢节演出。11月份,西苏旗、镶黄旗、正蓝旗乌兰牧骑在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际在解放军剧院演出两场。经统计,年内全盟专业艺术团体区外交流演出301场,国外交流演出17场,观众达200万余人次。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的深入开展,有力地弘扬了优秀民族文化艺术,极大提高了锡林郭勒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5.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扎实开展。启动了苏木乡(镇)、嘎查(村)非遗项目名录体系建设工作,在做好各级非遗项目申报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挖掘、整理、传承、弘扬工作力度。成功举办了全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公布了第二批盟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涉及民间文学、传统技艺、民俗等八大类45名传承人。完成了第三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涉及传统音乐、舞蹈、美术,传统技艺、民俗等9个类别的43名传承人。我盟“蒙古包营造技艺”传承人呼森格入选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道日吉等10人入选第三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截至目前,全盟有国家级名录8项、自治区级名录53项、盟级名录73项、旗县市级名录196项;有国家级传承人3人、自治区级传承人46人、盟级传承人151人;普查线索1400多条。东乌旗被自治区民间文艺家协会命名为“中国蒙古族服饰文化之乡”。目前,全盟被命名的文化之乡(基地)有36处,数量居全区之首。
(二)体育工作
1.竞技体育取得了新进展。充分发挥我盟竞技体育中摔柔运动项目的优势,以承办、举办各类重大赛事为契机,不断加强竞技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今年,承办了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射箭、拳击锦标赛。成功举办了全盟青少年速度滑冰比赛、全盟第二届青少年射箭锦标赛。组队参加2012年度全区青少年柔道、举重、跆拳道、国际式摔跤、射箭、拳击、田径、武术散打、篮球、足球锦标赛,共获得28金28银54铜以及95个前八名的好成绩;参加2012年度全区青少年射箭、乒乓球、柔道、拳击、国际式摔跤、跆拳道冠军赛,目前已获21金、19银、31铜的好成绩。此外,还积极参加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长跑大会等比赛。积极做好全区第十三届运动会备战工作,加大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力度,目前已注册包括田径、射箭、柔道、武术散打、拳击、国际式摔跤、跆拳道、举重、乒乓球、足球、橄榄球、速度滑冰、国际象棋等13个项目的运动员890名。今年,我盟东苏旗综合高中、东乌旗综合高中被自治区体育局命名为自治区级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现全盟共有4个自治区级、7个盟级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镶黄旗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被评为自治区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至此,我盟共有5个国家级、1个自治区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后备人才队伍的壮大,为竞技体育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群众体育实现了新跨越。以贯彻国家《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和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为契机,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将民族传统体育与群众体育有机结合,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今年,成功承办了第二届天堂草原锡林郭勒·那达慕期间的全区第二届蒙古族“男儿三艺”大赛系列赛事、内蒙古自治区首届摔跤大会、“天堂草原·锡林郭勒杯”乒乓球邀请赛,举办了2012年锡林郭勒盟搏克锦标赛暨锡林郭勒第七届搏克排位赛、锡林郭勒第九届“俱乐部杯”搏克赛、中国式摔跤小级别公开赛、锡林郭勒全民健身启动仪式暨2012年锡林郭勒盟“体彩杯”首届锡林浩特地区“端午节”登山比赛、全盟首届“欢乐家庭”乒乓球比赛、全盟首届“翔达杯”羽毛球比赛、“塬林杯”全盟第四届乒乓球大奖赛、“蒙东能源杯”盟直机关第二届职工运动会、全盟首届中式八球比赛、第六届环多伦湖公路自行车赛、全盟第二届老年人太极拳、太极剑比赛等赛事。组队参加内蒙古自治区首届体育大会,荣获“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此外,承办了全区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举办了全盟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参加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6人,完成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60人,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100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600余人。召开了锡林郭勒盟搏克规则研讨会议。在自治区民委、体育局公布的“2012—2016年度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示范基地”中,我盟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搏克基地、东乌珠穆沁旗搏克基地、二连浩特市策格文化风情园马术基地被成功命名为第一批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示范基地。大力壮大健身指导员队伍,推进网络化体育组织建设。不断完善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大力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打造具有民族特点和地域特征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模式。在完成2011年7个苏木乡镇健身中心建设的基础上,2012年,争取苏木乡镇健身中心13个(260万元),健身路径5条(50万元)。
(三)文物工作
1.元上都遗址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2012年6月29日22时23分(当地时间18时23分),经过不懈努力,元上都遗址被正式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实现了内蒙古自治区世界文化遗产零的突破,成为我国第42处世界遗产,第30处世界文化遗产。锡林郭勒盟盟委、行署拟对圆满完成申遗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嘉奖。以元上都遗址申遗成功为新起点,及时总结经验,认真履行《世界遗产公约》,贯彻落实好第36届世界遗产委员会的有关决议。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元上都遗址”相关保护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遗址本体及其周边环境监测、世界遗产标志的使用等工作。开通试运行中国·元上都官方网站,设置新闻资讯、保护展示、学术研究等近30个栏目。申请注册成功“中国元上都.com”、“元上都遗址.com”中文域名。锡林郭勒盟元上都研究中心召开了第二届蒙元历史研讨会。元上都遗址博物馆与意大利Treviso Casares博物馆就今后两地博物馆加强文物交流、人员互访及人才培训等方面签定友好合作协议。圆满完成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专家和各地区学习考察团20余次考察接待工作。9月27日,元上都遗址顺利通过由世界遗产论坛组织委员会(南京)发起的“2012中国最受关注的世界遗产评选”活动,被评为“2012中国最受关注的世界遗产旅游胜地”。
2.认真总结“三普”工作,积极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历时5年的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圆满结束,我盟“三普”数据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审定,按照上级要求,编写完成了锡林郭勒盟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公布锡林郭勒盟不可移动文物目录。按照国家要求,认真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第一阶段工作,各项准备工作井然有序。
3.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完成2012年度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共申报11个项目文本。圆满完成内蒙古人大常委会检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工作,执法检查组一行对我盟文物保护工作及元上都遗址申遗所取得的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积极参加2012年全国旗县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人培训。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五年的全国旗县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人培训计划工作,印发“十二五”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指南。加强“马背文物保护队”人防建设,组织上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聘用义务保护员工作。开展全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与各旗县市(区)签定《党的十八大文物消防安全目标责任状》。协同内蒙古自治区考古所和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对金斯太洞穴进行科学发掘和保护。会同公安机关,加大对文物破坏打击力度,清理多伦、镶黄旗被盗墓葬,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分子4名,追回部分文物。处理1起施工破坏文物事件。报请自治区文物局对16家企业拟选厂址建设进行实地文物调查。
4.特色博物馆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我盟现有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23家,自治区注册博物馆、纪念馆15家,其中民营博物馆5家,全部实现免费开放,2012年盟级补助锡林郭勒博物馆等16家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210万元。全盟各级博物馆、纪念馆累计接待游人400余万人次,全盟以各级博物馆、纪念馆为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活动,收到较好的社会效益。全区2011年度注册博物馆年检备案工作圆满完成,我盟9家博物馆入选2011年度全国博物馆名录,比2010年度新增4家。协同自治区文物局完成国家文物局开展的文物博物馆人才队伍状况调研和博物馆建设情况调查工作。印发《博物馆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
5.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在“5.18”国际博物馆日,积极组织全盟各类博物馆举行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宣传文物安全、消防安全相关知识。举办全盟博物馆讲解员讲解大赛活动。积极参加全区博物馆讲解员大赛、全区导游员大赛,取得较好成绩。选派长城保护员参加国家长城发布活动并做典型发言,宣传我盟文物保护工作。在6月11日第7个中国文化遗产日,围绕活动主题“文化遗产和文化繁荣”,结合元上都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进了广大民众对文化遗产的认知,全面提升了元上都遗址的知名度及社会影响力,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锡林郭勒博物馆代表锡盟各级博物馆参加中科院组织的上海元清花展览活动,推介锡盟文物资源,获得好评。承办国家博物馆组织的中国博物馆学会第一届年会暨安全工作会议,共有国家博物馆、首都博物馆、故宫、军事博物馆等80余家博物馆参加了会议。联合锡盟收藏家协会举办全盟第三届古玩展,来自全国各地近百位收藏爱好者积极参与。
(四)新闻出版工作
1.全力做好草原书屋建设工作。本着因地制宜、综合利用、方便群众的原则,对各旗县市(区)草原书屋房屋、书架等配套设施设备进行了部署落实。要求各旗县市(区)认真选配好草原书屋管理员,积极做好出版物的配送、验收工作,确保草原书屋的规范运行。加大对各旗县市(区)草原书屋检查指导工作力度,以强化草原书屋管理、完善责任、提高图书使用率。积极探索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切实解决好草原书屋出版物续配问题。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将全盟未建的19个嘎查村列为“草原书屋”工程建设申报点。通过锡林郭勒日报社、盟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专题报道我盟草原书屋建设情况。目前,全盟建成草原书屋859家,实现了嘎查村全覆盖。6月份,在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会上,我盟草原书屋建设被确定为盟市唯一典型发言。
2.加强对印刷出版行业的管理。认真安排部署全盟2012年各类印刷企业审检登记工作。年内共完成全盟52家印刷企业的年检换证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限期督促改正。根据自治区新闻出版(版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要求,组织协调教育、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全盟范围内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刷复制和发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同时,广泛发动群众和新闻媒体参与,巩固清理检查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大力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出版发行。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统一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活动,全盟共销毁侵权盗版图书2192余册,盗版音像制品3410余盘,并宣传了有关政策法规。
3.积极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根据自治区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的要求,先后印发了相关文件,制定了工作方案。要求全盟各旗县市(区)、盟直各部门对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逐一登记备案。核查汇总盟直党政机关66个单位整改摸底统计数据,并向行署申请落实正版软件采购经费。督促汇总了各旗县市(区)、各企业自查整改摸底统计数据,积极推进检查整改和解决正版软件采购经费等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工作力度,着力从提高对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软件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三个方面入手,推进全盟各级党政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树立党政机关良好形象,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促进软件产业健康发展。
4.深入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根据自治区版权局、公安厅、通讯管理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把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与“扫黄打非”专项治理行动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盟“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对锡林浩特地区的网站进行了检查,要求锡林浩特地区移动、联通、电信3家网站服务商要进行自查,并要求健全备案、信息安全承诺、举报、黑名单企业联动管理等相关制度,加强对合作商进行日常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文体产业发展
以贯彻落实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为抓手,依托我盟独特的民族文化资源和自然风情,大力发展各类特色的文化产业。全盟各地按照《锡林郭勒盟“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充分发挥地域优势,不断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进程,取得明显成效。研究制定了《2012—2015年全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锡林郭勒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积极开展自治区和盟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全盟共推荐申报10家文化企业参加自治区第三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经过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专家委员会的评审和实地查验,多伦县玛瑙艺雕厂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命名为第三批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至此,我盟已有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处。推荐申报第一批盟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0处。对全盟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及各类文化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以申报国家和自治区文化产业专项资金项目为契机,建立了全盟文化产业项目库。2012年,共推荐申报国家文化产业项目5个、自治区文化产业项目16个,培育和扶持有一定规模和发展潜力的文化企业和文化项目6个,共计投入专项资金940万元,其中自治区拨付640万元,盟级拨付300万元。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盟各类重点文化企业已经完成投资23647万元。积极组织全盟文化产业管理部门和文化企业负责人参加国家和自治区举办的各类文化产业管理人才培训班及博览会,提高各级干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了文化产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大力推进体育健身娱乐、体育彩票业的发展,引导支持各类资金投资大众化的营利性体育健身场所。2012年,全盟各类经营性健身、球类俱乐部达240余家,比上一年新增40家。全盟体育彩票销售额16819.19万元, 全面完成了自治区制定的三项销售任务指标,比2011年增长3325万元,增长率达24.6%,创造税收627680.4元,电脑体育彩票销售网点200家,为社会创造就业机会600多个,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六)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抓基层、打基础、广覆盖”的思路,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基础性文化设施建设。年内,全盟各地用于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达11.8亿元,总建筑面积达37万平方米,一批标志性文化建筑投入使用。全区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主场馆—锡林郭勒体育中心总投资预计8亿元,占地面积17.4万平方米,目前,“一场四馆”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内部装修,2013年7月份竣工交付使用。总投资60万元的阿巴嘎博物馆西侧的网球场、篮球场主体工程已竣工,目前已投入使用。总投资3350万元,建筑面积10050平方米的太仆寺旗文化大厦正式投入使用,投资5600万元,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的太仆寺旗文化广场已投入使用;总投资3500万元的锡林影剧院改造项目;总投资1070万元,建筑面积3130平米的乌拉盖管理区图书馆,8月份竣工并投入使用;总投资1243万元,建设面积4131平米的乌拉盖管理区博物馆,现已投资1150万元,预计2013年底竣工;总投资5600万元、占地面积26759平米,建筑面积20966平米的正蓝旗新建文化活动中心工程已过半,预计2013年底竣工;总投资3520万元,建筑面积7780平方米的明安图科技文化中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
(七)文化市场管理
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积极创新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市场监管水平,促进文化市场的规范有序、繁荣发展。一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程序。结合盟行政审批中心、行署法制办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对局承担的全部行政许可、行政服务项目及流程进行了梳理、审核、精简。保留的行政服务项目承诺完成时限较清理以前的半个月提前1至3天,有力地提高了部门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制定下发了关于对网吧、游戏娱乐经营场所及“两节”、“两会”期间加强文化市场监管的一系列文件,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和各类节庆活动举办之际,对外地演出团体严格审查,并责成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演出市场进行不间断巡查,确保全盟文化市场的平安稳定,防止不健康演出活动和低俗之风的蔓延。突出加强对网络市场的监管,采取日常巡查和集中联合行动相结合,并充分发挥“五老”义务监督员和12318举报电话作用,有效遏制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等现象。全年,全盟共出动执法人员20118人(次),检查经营场所 18150家(次),责令整改257家次,警告129家次,责令停业整顿14家次,收缴盗版光盘600余张,图书900余册。三是大力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全盟13个旗县市(区)编办已全部批复成立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通过开展各种形式培训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权力,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八)自身建设
——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按照“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路,通过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等活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认真开展新一轮承诺、承诺点评、典型培树等各环节工作,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盟直文体系统6个基层党组织均已践行和正在践行承诺事项,承诺事项共33项,已兑现事项28项。选树3个先进党支部、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6名优秀党员。突出特色,加强行业指导工作,深入开展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将“两节”期间和全年文体活动安排分别在锡林郭勒日报、锡林郭勒广播电视报刊登,并通过盟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蒙、汉两个栏目,直播了2012年重点工作安排、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元上都申遗等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活动为契机,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等多种方式,深化理论学习,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专项资金监管制度改革,认真组织做好系统二级单位内部审计检查工作。加强对关键岗位党员干部的监督,积极推进党务公开、纠风治乱工作。持续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结合各类主题培训教育,不断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现新跨越。认真落实《2011—2015盟直文体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将文明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机关建设、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认真抓创建,扎实打基础,全面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按照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标准,继续以优美环境、优势服务、优良秩序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认真开展“联一带三”活动,根据包联单位太旗宝昌镇东郊社区实际情况,帮扶2万元资金用于改善社区工作人员的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为“结对共建”单位锡市罕尼乌拉社区建立全民健身路径一处,送去面粉、被褥、办公用品,为共建社区捐助文体活动器材,深入开展“文艺、图书”进社区活动。积极开展向贫困群众“献爱心、送温暖”和“博爱一日捐”活动,共捐款达1万元。全面做好计划生育、民族团结教育和信访工作。通过各种有效措施,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在巩固已有成绩基础上,盟文体局、盟民族歌舞团、盟图书馆继续保持了自治区级、盟级文明单位荣誉和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召开了全盟文化体育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全年文化体育工作任务。组织人员参加了2012年全国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内蒙古片区培训。加强史志编撰工作,召开《锡林郭勒盟志·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志》(稿)评审会,对《锡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志》进行评审,并讨论通过《评审意见》。狠抓综合治理、普法、维稳、安全生产、档案工作,并顺利通过专业部门考核验收。认真做好信息、督查和公文运转工作,全年编写信息230期,其中盟委、行署采用87篇;内蒙古体育网采用102篇,排名位居全区第四;内蒙古文化信息采用35篇。上报督查专报80期;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行署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文形式、适用范围和审批程序有关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流程。全年共收文1609件,发文363件。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深厚的民族文化资源开发研究利用不够,精品力作少,文化产品“走出去”的层次和水平较低。文化产业基础薄弱,规模较小,引导文化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潜力有待提升,文化产业投入力度远远不能适应发展的要求。
二是专业人才短缺问题严重,人才引进和培养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制约因素。特别是文博专业、文化艺术创编人员和艺术管理人才的短缺,没有畅通的用人机制,已影响到一些业务工作的更好开展。基层文体队伍普遍存在编制不健全、专业人员不足、知识结构不合理、管理体制不科学等问题,干部队伍的知识更新、思想观念解放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三是对文化体育事业投入力度仍显不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提高。文化方面历史欠账多,底子薄,尤其是基层文化建设没有经费保障机制,苏木乡镇文化站、嘎查村文化室专兼职人员不按要求配备,作用发挥不明显,组织活动单一,贴近广大群众需求的文体娱乐活动少。
四是博物馆的管理利用与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免费开放给博物馆的基础设施、服务内容、管理运行等方面存在体制机制弊端,工作压力大,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少,尤其是讲解人员严重不足,公共设施及安全、消防等设施缺乏。
三、2013年工作重点
(一)精心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系列活动。党的十八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将文化建设提到了新高度,对建设文化强国的目标任务进行了系统阐述和部署。全盟文体系统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创新学习形式和方法,努力在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增强自觉上下功夫,把学习活动与推进民族文化强盟建设相结合,与推进落实《锡林郭勒盟“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相结合,与全面完成年度文化体育各项工作任务相结合,围绕大会提出的各项措施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目标,明确时间进度,明确保障措施,把大会提出的原则要求变为可操作的工作措施,把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变成可实施的工作项目,在抓文化建设上下功夫,把“抓文化与抓发展”、“抓文化与抓民生”有机结合起来,激发公益性文化建设的活力。把大会精神转化为由实现民族文化大盟向民族文化强盟跨越的强大动力,推进全盟文体事业的大繁荣大发展。
(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加快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苏木乡(镇)文化站工程、草原书屋工程、农牧民体育健身工程等国家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力度。积极落实配套设施设备,使苏木乡镇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全部达到建设标准,并积极向嘎查村(社区)延伸,力争实现一乡一站、一村一室的目标。继续扩大草原书屋工程在嘎查(村)级的覆盖面,确保配发书籍按时、足额到位,并广泛开展借阅活动。加强各旗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力度,并做好升级达标工作,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证“三馆”向社会免费开放,最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加快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步伐,确保嘎查村、社区逐步建有功能相对齐全的公共体育设施,以满足广大基层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
(三)大力提升文化艺术创演水平,加快民族文化繁荣发展。在对民族舞剧《草原记忆》、舞剧《明安图》,民族风情歌舞剧《天堂草原》、《姑娘湖》等精品剧目继续进行完善提高的同时,鼓励各文艺团体以我盟深厚的民族文化为源泉,创演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各文艺团体要广泛深入基层开展文艺演出,充分利用各类培训、会演等手段锻炼队伍,培养人才。群众文体活动坚持走品牌化道路,深入挖掘民族文化内涵,积极打造“一旗一品”节庆文化品牌,不断提升活动的品位及社会参与度。举办额尔登格诞辰纪念活动、第五届锡林郭勒“玛拉沁”春节晚会,承办第三届天堂草原锡林郭勒·那达慕各项赛事等一系列年度赛事活动,使这些活动成为具有锡林郭勒鲜明地域特色的独特文化品牌。举办全盟第十七届乌兰牧骑会演,全盟乌兰牧骑队长、文化馆长、站长培训班,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利用各类文体设施,广泛开展广场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廉政文化等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努力扩大宣传力度,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最大程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四)全力做好元上都遗址各项工作,加强文化遗产传承保护。认真履行《世界遗产公约》,进一步加强对元上都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努力将元上都遗址打造成为世界物质文化遗产公园。在档案法的规范下,做好元上都遗址申遗历史档案资料整理工作。有序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建立完善各级各类馆藏文物的建档立卡工作,对全盟各类馆藏文物实施有效保护。做好重大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工作,加大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定级申报力度。在抓好特色博物馆建设的同时,深入推进博物馆的登记注册工作。进一步完善旗县市(区)、苏木、乡镇三级非遗名录体系建设,建立数据库,传习所、传承户等,对濒危项目加大抢救力度。认真做好盟级、自治区级、国家级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申报评定保护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级锡林郭勒文化生态保护区项目。
(五)发挥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发挥蒙元文化、元上都、中国马都等文化资源的独特优势,策划编制项目,打造文化品牌,提升文化知名度,把那达慕、民族歌舞、民族服饰、民族礼仪、马文化等民族文化培育成我盟优势文化产品,努力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建筑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相关产业文化含量和科技含量,延伸文化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制定优惠政策,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培育壮大相关优势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加快演艺市场发展,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投资演艺业,促进文艺演出走向产业化、市场化。大力扶持民族动漫、蒙古标准语出版、民族文化服饰等产业,壮大印刷、广告、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推进民族出版业繁荣发展。
(六)深化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提升民族文化影响力。积极开展与蒙俄及其他国家之间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进一步增强我盟民族文化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利用国家有关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艺术对外交流方面的优惠政策,以我盟民族特色文化品牌为突破口,推出对外文化交流品牌,举办好呼和浩特—锡林郭勒文化艺术周、乌兰巴托—锡林郭勒文化周活动。完善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请进来”的政策措施,有计划地组织文化艺术工作者到国内外访问、演出,邀请国内外著名的艺术家和艺术表演团体来我盟讲学、进行作品研讨和文艺演出,将民族特色文化融入全国乃至国际文化艺术活动中。发挥文艺团体、文化企业、非盈利机构、个人在对外文化交流中的作用,鼓励文化单位同区内外有实力的文化机构进行项目合作,学习相关技术及经验。
(七)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理顺文化市场管理体制,强化管理,完善运营机制,使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做到有机统一,确保全盟文化市场的规范有序、繁荣发展。继续完善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设置,旗县市区要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按照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装备配备工作的指导意见》,做到办公场地、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制定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文化产业振兴、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规章,提高文化建设法制化水平。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整治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加强版权执法,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推进软件正版化。
(八)深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全面做好体育工作。一要积极备战全区第十三届运动会。在2014年赤峰市举办的全区第十三届运动会中,我盟将参加其中11个大项的比赛,现阶段,要在运动员选拔、教练员配备上下功夫,加强民族体校、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提高师资水平,倡导科学训练,通过参加2013年全区青少年射箭、田径、柔道、武术散打、国际式摔跤、拳击、跆拳道、举重、篮球、乒乓球、足球、橄榄球、滑冰等13项锦标赛,进一步锻炼队伍,提升我盟竞技体育的综合实力。二要认真做好2013年全区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筹备及参赛工作。我盟作为本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东道主,既要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又要做好我盟代表团的组建、参赛、竞赛和表演项目的准备工作。确定13个竞赛项目和9个表演项目的场地,制定竞赛和表演项目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场地维修、器材配置和音响调试等各项工作,按照自治区体育局的要求配齐全部器材和设备,并对竞赛和表演项目场地、器材进行逐一验收。认真选拔运动员及各项目领队、教练员,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单位。拟定各单项竞委会和赛区委员会名单,确定各项竞赛裁判员,并做好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个别项目从3、4月开始集训,5月份以前所有竞赛和表演项目的参赛人员要全部到位。三要积极打造具有我盟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构建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通过组织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和比赛,全面推进群众体育工作。继续把“三纳入”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重中之重,实施好《锡盟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加快体育设施建设,改善群众健身条件。扎实做好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举办一、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提高健身服务水平。继续举办好2013年全盟搏克锦标赛暨第八届搏克排位赛、2013年青少年国际式摔跤锦标赛、全盟第三届青少年射箭锦标赛、锡林郭勒盟第五届青少年国际式摔跤锦标赛等品牌赛事活动,为体育人才的培养、锻炼、储备打好基础。
(九)转变行政管理职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实现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由管理直属文化单位向管理社会文化转变。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方针,逐步推进我盟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和文艺团体的内部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运行机制。坚持面向市场、面向群众,推动转制文化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机制,吸纳有代表性的社会人士、专业人士、基层群众参与管理,使公共文化设施设备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坚持把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文化产品最高标准,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形成科学的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