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内设机构 | |||
索引号:01165954-8/2019-00027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文体旅游广电局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内设机构 | |||
成文日期:2024-05-21 11:24:23 | 公开日期:2024-05-21 11:24:3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内设机构
锡盟文体旅游广电局设1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指导开展综合事务、后勤保障、固定资产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承办机关日常文电处理、公章管理、文件文稿起草、会议筹备组织等工作。负责机关保密、电子政务和政务网建设工作。负责各类年鉴、志书的编撰工作。统筹协调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和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统战、信访工作。组织落实文化、文物、体育、旅游、广电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法治政府建设和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答复人大、政协意见、提案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组织有关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牵头人才培养、实绩考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负责本机关年度预决算管理、财务管理、绩效管理、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内部控制管理、全盟文化统计年报工作、体育彩票公益金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绩效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上级下达专项资金、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
(四)文化艺术科(乌兰牧骑事业科)。拟订全盟文化艺术(乌兰牧骑)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盟文化艺术(乌兰牧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盟艺术创作和生产,组织实施重点题材艺术创作项目,扶持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指导所属文艺团体业务建设和内部管理及体制改革,扶持民族特色文艺团体。指导艺术研究、艺术档案工作。组织、协调全盟性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五)公共服务科。承担全盟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全盟组织开展导向性、示范性公共文化活动。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图书馆、文化馆数字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民间艺术之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农牧民文化示范户和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六)文物科。拟订全盟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文物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盟文物保护、研究、展览、宣传等业务工作,组织协调全盟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指导开展各级各类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评审和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依法组织督察督办文物违法重大案件。承担文物统计工作。
(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拟订全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建设。组织和指导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工作。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等活动。组织实施活化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
(八)群众体育科。拟订并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协助有关部门举办全盟性群众体育运动会,承办全国、全区群众体育赛事,选拔备战参加区内外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全盟各地举办群众体育和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和推动各类人群的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和推动农村牧区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负责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工作;负责拟订盟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部分的规划和使用计划。
(九)竞技体育科。拟订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草案和体育训练竞赛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全盟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各运动项目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发展和竞技体育高水平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各级各类比赛的训练和参赛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负责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体育运动奖章等事项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竞技体育运动成绩统计、发布和奖励工作;拟订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草案;指导和推动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检查监督和评估表彰;拟订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完善青少年业余训练体系,审核全盟青少年比赛计划和竞赛规程,组织协调综合性青少年体育比赛和体育交流活动;指导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研究和相关培训。
(十)产业发展科。拟订全盟旅游产业发展及旅游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旅游产业相关门类及新业态发展,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体育、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工作。协调指导旅游产业重点展会、论坛等活动。负责旅游统计工作。指导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深入推进文化旅游产业振兴工作。
(十一)资源开发科。牵头组织编制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文物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开发、规划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承担红色旅游、研学旅游相关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品牌线路、景区创建规划。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乡村旅游、文化体育旅游特色村镇、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等文旅品牌创建工作。指导文化旅游咨询服务及智慧景区建设工作。
(十二)市场管理科。对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体育、旅游、广电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督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文物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实施。监管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文物市场服务质量。指导、监督全盟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文物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盟导游管理工作。
(十三)宣传与对外交流合作科。指导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广电的交流合作、市场促销及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体育、旅游、广电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承担文旅赛事活动的组织、指导、举办工作。牵头组织做好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文物行业信息化、智慧化、装备技术提升和相关培训工作,推进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开发利用。
(十四)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科。负责对全盟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服务和行业监管;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推进全盟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全盟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行业技术保障、安全播出工作。监管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负责协调推进全盟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业态融合发展。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
2024年4月2日
办公地址:锡盟锡林浩特市锡林西大街25号广电大楼
工作电话:0479-821085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何明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