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文体旅游广电局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市场春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01165954-8/2019-00021 | 发文字号: 锡文体旅广办发〔2019〕45号 | ||
发文机构:文体旅游广电局 | 信息分类:通知 | ||
概述:盟文体旅游广电局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市场春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19-03-15 00:00:00 | 公开日期:2019-03-15 00:00: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盟文体旅游广电局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市场春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和旅游市场春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及盟行署下发《关于全盟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大力推进旅游全域治理,切实做好当前和春季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及市场秩序监管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的工作目标,决定在全盟文化旅游行业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及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和旅游市场春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各旗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职能,以进一步加强当前和春季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标准化管理以及市场秩序监管为主要内容,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安全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盟文化旅游市场有序、竞争有序、管理有序、出游有序。
二、时间安排
2019年3月1日--4月3 0日
三、整治范围
此次春季安全生产及市场秩序整治专项行动,覆盖全盟文化旅游行业(领域)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四、整治重点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1.文化经营场所:一是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剧院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各单位、各类设施建设项目重点,深入开展安全规章制度、设施设备和电器电路、燃气以及高危化学品火灾防范等安全生产和消防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单位和场所进行认真整改。二是全面排查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和经营活动,重点是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和露天音乐节,临时搭建舞台、看台营业性演出,酒吧演出会演出等。特别要加强对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经营所和经营活动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全面排查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经营活动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落实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三是严格排查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严格临时搭建舞台、看台营业性演出等大型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的审批;坚持排查整治与打击无证经营相结合,深入文化市场“打非治违”工作。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无照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处理;坚持排查整治与严查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相结合,切实保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坚持排查整治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相结合,提高经营者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坚持排查整治完善应急预案相结合,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文化市场突发事件
2.旅游经营场所:一是严格旅行社安全管理。一要督促旅行社按照三证一牌一单(经营许可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旅游包车线路牌、安全例检合格单)的要求租用旅游车辆,确保租用车辆营运手续齐全、保养检修年检和驾驶员体检培训年审符合要求,规范操作。二要大力宣传和推广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项目,督促旅行社依法购买责任保险。三要督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加强出境旅游游客安全管理,落实出境旅游行前教育和安全信息卡,制作发放出境旅游安全信息提示。四要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及应急管理培训、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定期组织演练。二是狠抓A级旅游景区安全监管。一要督促A旅游景区依法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二要督促人级旅游景区依法公布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游客流量控制方案。三要鼓励A级旅游景区购买责任险。四要联合市场监管和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加强对A级旅游景区餐饮食品、特种设备、地质灾害和火灾防控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尤其是消防安全和特种设施安全情况。五要严格落实各类证照是否齐备;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大演练实施力度,以及落实安全救援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守则等制度,加强领导带班和安全值班、巡查;严格落实执行车辆通行、娱乐场地安全提示、警示,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做好坡道、险坡、台阶、拍摄点、警示防护设施设置,检查维修机动车、索道、游乐器械;制定实施极端气候的减灾避难措施等。三是加强星级饭店的安全监管。各级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要联合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对星级饭店的消防应急演练落实情况、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质量情况、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公共卫生管理情况、治安事件和“扫黄打非”以及接待旅行社团队安全相关措施情况、电梯、锅炉、厨房垃圾检验清运情况、高空悬挂物、各类器物检查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星级饭店组织一期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完善好饭店安全通道提示牌;落实好客房安全设备器材的使用方法提示。四是切实做好春季自然灾害防范。现已进入春游季节,各旗县市(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坚守岗位,认真履职,要做好大风、暴雨等灾害天气的旅游包车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旅游运输不出事。要做好春季防火、防电和高风险项目等隐患排查。五是逐项检查高危旅游活动项目。全面排查水上漂流、骑马乘驼、户外探险、越野冲浪(越野车、卡丁车、摩托车)、通用航空和热气球观光等惊险刺激高风险旅游活动,以及景区内部交通(电瓶车、客运车)和旅行社组织的自驾车队、自驾营地项目安全隐患。检查设施设备营运手续是否齐全、保养检修年检和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年审是否符合要求,日常检查保养检修制度是否落实;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服务人员,聘请专门技术人员进行检查检疫;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备,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项目文告提示、现场工作人员提示情况,是否明确违约责任和免责事项。六是加强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安全。重点检查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情况,严格遵守组委会搭建施工、场地管理规定情况;提前将活动举办时间、活动内容、活动形式、安全管理措施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备,争取公安机关重视和支持;依据活动内容及范围、客流量等因素,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并依据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疏散预案,重点确保现场安全,落实相关安全责任人和负责区域,安排充足的安全保卫力量情况等。
(二)加强市场秩序整治,净化文化旅游市场环境。
1.文化市场整治重点:一是日常监管全覆盖。严格按照分级监管要求,全面推行日常监管责任网格化,检查格式化。开展责任回查,每月对分级监管情况进行通报。通过加强对文化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台账,实现监管全覆盖、无遗漏。二是清理整顿“网吧”市场。抓住“网吧”经营特点,在“网吧”经营最活跃的节假日、放学后等时段,认真开展错时检查,以检查证照、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为检查重点,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对问题严重的“网吧’’处理决不手软,使网吧违规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三是整治规范出版物市场。着重加强节假日和夜间的检查力度,对车站、广场、夜市、流动书摊和中小学周边书屋等重点部位采取不间断的检查。以规范经营秩序为重点,对印刷企业进行拉网式集中检查,对违规印刷教辅教材等违法经营行为从重查处。四是加强重点区域场所管理。以交流会、庙会等民俗演出活动及大型营业性组台演出为重点,依法查处色情演出活动,对所有文艺演出活动进行了全程监管;对城郊结合部及农村乡镇等重点地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日常巡查,依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等违规行为;以中小学校园周边、车站等人流聚集地区为重点,依法收缴和查处含有淫秽色情、封建迷信、暴力等违法内容的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对人员密集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场所等进行集中检查,查处无证经营场所,排查安全生产隐患。
2.旅游市场整治重点:组织开展10项专项检查:①查处无资质、未备案旅行社分社、门市部、服务网点、户外俱乐部、车友会等无经营旅行社业务企业发布旅游服务广告、超经营范围进行广告宣传以及各类误导欺诈消费者的广告宣传等行为和从事旅游服务的行为。②查处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边境旅游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行为。③查处旅行社社虚假广告、价格欺诈、欺客宰客、强迫消费、超范围经营、“不合理低价游,,等查问题。④查处 “黑导”、“黑社’’、“黑车”“黑店”及导游违法案件涉事旅行社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违法违规,以及旅游合同不规范、旅游租车合同不规范,游客不系安全带等行为。⑤查处组团社向委托的地接社支付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接受委托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 “抢团”等行为。⑥查处旅行社与游客不签订旅游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等行为。⑦查处旅行社委派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不向临时聘用的导游足额支付导游服务费用,要求导游垫付团款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等行为。打击导游、领队私自承揽旅游业务,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行为。⑧查处旅行社不与聘用导游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导游等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等行为。⑨旅游经营者线上线下发布虚假旅游广告,以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方式或标价方式诱骗旅游者消费等旅游企业违泫经营行为。⑩查处对旅行社安全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不力等行为。
五、整治措施和进度
本次全盟文化和旅游市场春季专项整治行动,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各旗县市(区)全面普查、盟文化旅游广电局抽查的形式进行。要集中聚焦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着力解决当前和春季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和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制约文化旅游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优化文化旅游发展环境,塑造良好文化旅游形象。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和自查阶段(3月1日-15日):由各盟市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组织本地区安全生产和市场秩序整顿动员会,向本地区文化和旅游企业广泛宣传强化安全生产和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性,提出具体要求做好工作部署。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并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约谈企业等方式,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的集中宣传,引导文化旅游企业与消费者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正确树立经营理念和消费理念。各类旅游企业要对照安全生产和市场管理的有关法规,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做好整改。
(二)集中检查阶段(3月16-4月1 5日):由盟市文化和旅游部门针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的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行为集中开展检查和案件查处。各旗县市(区)行政部门要安排执法人员,针对重点场所、重要部位开展专项检查,准确摸清本地区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和市场秩序总体情观,发现安全隐患和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立即采取相应执法措施,责令文化和旅游企业力行力改,整改到位。同时,要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对重点企业的突击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盟文体旅游广电局报告,督查自觉整改。
(三)抽查和总结阶段(4月16-30日):盟文化旅游广电局将根据各各旗县市(区)上报的整治情况,结合社会舆论和群众反映情况,有重点地对各旗县市(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盟文体旅游广电局检查组将由局领导带队,相关处室人员参加,对各旗县市(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进行抽查,对专项治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规范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管理和市场秩序的有效监管模式,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目前,正值各旗县市(区)机构改革的关键期,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和春季安全生产及市场秩序监管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站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将安全生产和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将其作为夯实安全生产、整治市场顽疾、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最大限度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净化市场环境。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旗县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 “谁审批、谁负责”, “谁发证、谁负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要严格依法审核涉及安全的审批项目,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控制,安全生产未经相关机构审查通过、拟开办的文化场所不予批准,对无证经营娱乐场所,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三)强化工作督导。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保持整治安全生产隐患高压态势,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严格按整治措施要求,立即落实整改责任。对因工作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排查整治不彻底,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事故的,将严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要求,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
(四)全面整改落实。各各旗县市(区)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建立整改清单,列出整改进度表,跟踪整改情况,采取逐一整改、逐一消号管理。如发现不在文化旅游部门的监管职责范围内,应向相关部门书面去函告之,请他们依法依规依责监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单位一律停业整顿,直至完全整改。
(五)完善长效机制。各地文化旅游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各文化旅游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六落实(安全督查责任、安全监管措施、安全宣传培训、安全隐患整治、安全应急演练、安全责任追究)不断提升文化旅游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