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全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工作要点》的通知 | |||
索引号:01165954-8/2015-00007 | 发文字号: 锡文体新广字〔2015〕15号 | ||
发文机构:文体旅游广电局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关于印发《2015年全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15-02-12 00:00:00 | 公开日期:2015-02-12 00:00: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印发《2015年全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文体新广局、文物局,盟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5年全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工作要点》随文印发,请各地区、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2月12日
2015年全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文体新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盟文体新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考察内蒙古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盟委、行署有关会议精神,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的实际,围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这一主线,按照“五个结合”、“五个提高”的工作要求,突出抓好“八项重点工作”,以更为广阔的视野,更加积极作为的精神状态,加快推进文体新广事业发展,推动全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提高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水平。一是突出抓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标准化、均等化发展。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以及自治区将制定的相应规划和标准,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逐一推动实施。加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尽快启动新建盟图书馆和群艺馆工作,继续加强旗县“两馆”的升级达标工作,做好迎接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准备。不断丰富文化产品供给,积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落实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快建立苏木乡镇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整合各类文化资源,促进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深入推进数字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等数字文化工程建设,继续扩大“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工程的覆盖面。突出抓好“十个全覆盖”嘎查(村)文化室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做好年度设备配发任务。加强基层文化服务队伍建设,举办好全盟文化馆、站长业务培训班。乌兰牧骑等文艺团队加大文化惠民演出工作力度,年内每支乌兰牧骑深入基层慰问演出不少于100场。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加大对精品创作演出的扶持引导。突出抓好剧本创作这个“源头工程”,充分挖掘我盟草原文化、马文化、蒙元文化资源,发挥地域特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和体现到草原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生产的各个方面,创作演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认真做好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文艺创作和展演活动。做好向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歌舞作品排练演出各项工作。大力提升民族舞剧《草原记忆》艺术水准,力争冲刺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加大对“阿斯尔”宫廷歌舞乐、民族舞剧《明安图》、《白骏马》、《风雨伊林》,蒙古剧《驼乡情》艺术水准的提高,使其逐步成为盟级、自治区级舞台艺术精品。切实加强乌兰牧骑队伍建设,做好第六次全区乌兰牧骑评估定级准备工作。积极搭建文艺创作的平台,召开全盟乌兰牧骑队长会议,举办全盟乌兰牧骑声乐专业技法提高班等一系列艺术研讨创作班,做好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选题策划、指导及宣传推荐工作,以民族艺术精品引领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继续开展好群众文化活动,深入挖掘民族文化内涵,打造“一旗一品一特色”节庆文化品牌,不断提升活动的品位及社会参与度。举办好第十八届全盟乌兰牧骑会演、第二届“吉祥草原·锡林郭勒文化周”、全盟少儿合唱节、2016年锡林郭勒新春音乐会、2016年锡林郭勒玛拉沁春晚等活动。不断深化对外文化交流合作,积极开展与蒙俄及其他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活动,举办好“中蒙文化交流周”活动,以形成长效合作机制。三是突出抓好文化与旅游融合,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全面贯彻落实《锡林郭勒盟文化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文化与旅游融合为突破口,建立合作机制,把推进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及重点项目建设、精品旅游线路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等工作有机结合,开发文化衍生品,延伸文化产业链,提高我盟文化产品附加值。举办首届全盟文化产业与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主题活动。积极支持以《千古马颂》为龙头的中国马都文化产业链的做大做强。加快制定盟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标准,据此评比命名一批盟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推进文化产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参照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评审及管理办法,制定盟级评审管理办法,并适时进行评审命名,以推动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提档升级。进一步完善全盟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文化产业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认真做好文化产业发展各项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锡林郭勒文化产业网,筹备成立锡林郭勒盟文化产业协会,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统计体系。四是突出抓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提升文化市场监管和执法水平。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做好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权力下放,监管跟上,服务提升。继续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落实好盟、旗县市区的办公场地、人员、经费、装备,明确执法机构的隶属关系、执法权限,避免“权责交叉、多头执法”,提高执法效能。深入推进“文化市场北疆稳定工程”,突出安全生产、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等监管重点,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和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加强专项整治力度,确保文化市场安全有序。完成好文化市场监管平台搭建工作,实现网络市场数字化监控管理,加大对各地行政执法情况督查。举办文化执法人员培训班、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不断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水平。
(二)坚持保护和展示相结合,提高文物依法管理水平。要突出抓好元上都遗址保护展示工作,按照刘延东副总理提出的对元上都遗址要保护好、宣传好、发掘好、展示好、利用好的指示,做好元上都遗址保护展示规划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加快遗址博物馆展陈布展工作,打造数字元上都。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开展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测量、拍摄、信息数据资料采集和登记等普查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普查任务。加强文物保护项目编制工作,争取经费支持。打造好内蒙古北魏历史文化研究基地,认真做好正镶白旗伊克淖墓葬北魏文物保护展示研究工作。加大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葬、走私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加强“草原神鹰”文物保护工程建设工作,做好“草原神灯”文物保护监控工作,抓好马背文物保护队建设。我盟有着丰富的岩画资源,2015年,启动我盟第一次岩画普查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博物馆管理条例》,加强对博物馆陈列展览的引导和管理,强化对民营博物馆管理,规范办馆行为,提升服务能力,促进博物馆建设规范化、法制化。继续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不断增强博物馆的亲和力和影响力,开展好博物馆下基层即“历史大讲堂”活动。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览展示,实施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千校万户”计划。继续完善旗县市(区)、苏木、乡镇三级非遗名录体系建设,建立数据库,传习所、传承户等,对濒危项目加大抢救力度。认真做好盟级、自治区级、国家级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申报评定保护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级锡林郭勒文化生态保护区项目。
(三)坚持普及和提高相结合,提高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水平。一要抓好竞技体育事业发展。做好参加全区十三运总结表彰工作,启动备战全区十四运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2015年度新一轮运动员注册和参赛工作,重点做好足球项目运动员的注册工作。不断优化竞技体育项目布局,着力提升国际式摔跤等重竞技运动项目的发展水平,做好足球、篮球、乒乓球等项目的普及与提高,进一步拓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渠道,夯实基础。认真做好各类竞赛组织工作。举办好锡林郭勒盟青少年射箭、国际式摔跤、柔道、武术散打锦标赛等一系列年度赛事活动。二要以民族体育为突破口,突出抓好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推动群众体育事业的不断进步。扎实做好我盟代表自治区参加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民族式摔跤和马术项目选拔、训练、参赛各个环节工作,力争实现为自治区代表团夺金三分之一的目标任务。积极推动蒙古族“男儿三艺”、喜塔尔等传统体育项目不断创新发展,举办好第二届锡林郭勒体育大会、全盟多层级足球联赛等30大系列年度群众性赛事活动,努力提升我盟全民健身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加强群众体育社团组织网络建设,完成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年度培训任务。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广泛开展健身操、登山、健步走、自行车运动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全民健身活动。三要突出抓好足球事业发展。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完成全盟足球协会换届工作,建立健全各级足球协会组织,集中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推进足球改革与发展工作。加快推动赛事体系的完善,逐步形成赛制稳定、经费充足、组织有序的竞赛体系。举办好全盟足球联赛并积极参加自治区足球联赛,组建锡盟半职业化足球队,积极开展中蒙足球交流活动。认真做好足球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工作。加强足球文化建设,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的足球改革发展氛围。四要加快体育产业发展。按照国家《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不断完善体育产业扶持政策,激发体育产业发展活力,壮大体育产业规模。加强体育场馆的综合开发、多功能利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经营管理,实现资源、资金、人才和市场的有效配置。加快体育产业与文化、旅游等产业的多元融合,推动相关产业联动发展。抓好体育彩票销售工作,把握好体彩发展的方向,坚持稳中求进,确保安全运行,不断创新营销宣传手段,进一步扩大体育彩票的社会影响力。
(四)坚持宣传和管理相结合,提高广播影视的影响力。一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升宣传质量和引导水平。大力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报道,让人民群众深刻理解、高度认同、形成共识;紧紧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盟委、行署中心工作,统筹开展主题宣传报道,重点做好我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十二五”发展成就的宣传阐述。坚持新闻立台,精办新闻节目,改进规范领导同志考察调研活动和会议新闻报道,增加民生报道比重,增加新闻信息量,加大深度报道、典型报道的力度,进一步提升新闻宣传质量。继续组织全盟优秀广播电视节目(稿件)评选,推荐参加国家和自治区级节目(稿件)评优活动,建立优秀参评作品储备机制;落实内宣和外宣政策规定,严格报备程序,加强对广播电视媒体的宣传管理,开展广电媒体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专项检查。二要加强对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加强播出机构管理,查处擅自变更台名、台标、呼号、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的行为,查处出租、转让播出时段和频率频道行为,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增设频率频道行为。加强节目播出管理,落实自办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三审制和重播重审制,查处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和未经批准引进境外广播电视节目行为,查处苏木乡镇广播电视站擅自开办广播电视节目行为。严格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检查播出机构建立广告经营、审查、播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查处医疗药品、保健品、电视购物等违法违规广告,对养生类节目播出进行备案审查,建立公众举报制度,调查处理违法违规广告。鼓励播出机构制作播出公益广告,落实展播公益广告要求,推荐公益广告参加各类评奖。加强对辖区开办网站的巡查,重点监听监看网站视听节目内容,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行为。加强对已在区局备案的锡林郭勒广播电视网、太仆寺旗广播电视网的监管,检查网站按备案要求从事视听节目服务。组织盟、旗两级播出机构参加“中国梦·我的梦·美丽内蒙古”系列网络剧微电影展播活动。三要突出抓好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完成好2015年“户户通”工程1.8万户双模机顶盒安装任务,建设25个地面数字电视基站和2个调频广播发射基站,把盟办广播、电视节目覆盖率分别提高到96%和90%以上。实施好自治区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嘎查村广播“村村响”项目建设任务,2015年计划完成447个村的建设任务。积极配合自治区完成我盟7个高山台站和9个地面数字电视站建设任务。四要加强广播电视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举办好全盟技术骨干人员培训班。做好地面数字基站及调频台的运行维护工作,积极争取政府维护运行费用,确保广播电视长期通、永久通。五要扎实做好电影工作。加强农村牧区数字电影放映、城镇数字影院建设,实施好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工程。
(五)坚持严管和疏导相结合,扎实开展新闻出版各项工作。突出抓好“扫黄打非”—“清源、净网、固边、秋风、护苗”五个专项行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群防群控。集中整治微博、微信等领域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行为。深化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清查各类非法报刊和非法少儿出版物,不断推动“扫黄打非”行动的拓展,坚决扫除各种文化垃圾。认真做好数字书屋建设工作,在管理维护好已建成的859家草原书屋的基础上,做好136家数字书屋的建设工作。围绕“书香内蒙古”,以4.23世界读书日为契机,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加强对印刷行业的管理,加快蒙文出版业、印刷产业的发展。深入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对网络侵权盗版进行专项治理。继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巩固软件正版化成果,强化版权执法监管效能,指导全盟做好软件资产规范化管理工作,逐步建立长效机制。认真做好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