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通知 | |||
索引号:01165954-8/2014-00019 | 发文字号: 锡文体广电字〔2014〕97号 | ||
发文机构:文体旅游广电局 | 信息分类:通知 | ||
概述:关于申报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14-09-16 00:00:00 | 公开日期:2014-09-16 00:00: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申报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文体广电局、锡盟民族体校、各有关训练单位:
为鼓励运动员刻苦训练,提高运动技术水平,进一步加强对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工作的科学、规范管理,盟文体广电局将统一受理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受理,截止10月11日。
二、受理方式
1.运动员在国家体育总局和内蒙古体育局规定的比赛中取得成绩并达到相应标准的,将申请材料递交所属单位加
盖公章,由运动员所属单位提交审核,审批单位申请等级称号。
2.申报一级运动员,由运动员所属单位将申报材料报盟文体广电局,审核合格后报自治区体育局审批。一级运动员每年审批两次,每年于6月30日之前或10月11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盟文体广电局审核,审核合格后报自治区体育局竞体处,由自治区体育局竞体处集中审批,于每年7月底、次年1月底统一发放证书。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3.申报二级运动员,由运动员所属单位将申报材料报旗县市(区)文体广电局审核,审核合格后报盟文体广电局审批。
三、申请材料
1.填写《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该表可从国家体育总局网站下载。(首页“在线办事”→“专项服务”→“运动等级标准”→《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该《申请表》必须在A4纸上双面打印,不能手写。
2.比赛成绩册、秩序册原件及复印件。
3.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本人近期小2寸照片4张(2张贴在《申请表》上,另2张用于制作等级证书),并提供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宽度×高度为100像素×130像素,大小不超过30KB),纸质照片与电子版照片必须一致。
四、审核、审批依据
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运动员技术等级管
理办法》文件精神及内蒙古体育局《内蒙古自治区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审批标准和程序执行。
五、2014年度自治区体育局对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审批运动员等级事项做如下规定:
1.国际式摔跤、拳击、柔道、跆拳道、武术套路、网球、铁人三项、乒乓球、足球项目,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甲组比赛获得的成绩,可根据规定审批等级运动员。
2.射击、射箭、田径、举重、游泳、冬季项目、排球、曲棍球、篮球、橄榄球、高尔夫球项目,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获得的成绩,可根据规定审批等级运动员。
3.武术散打项目(含62kg、68kg、74kg、82kg),参加内蒙古第十三届运动会甲组比赛,可按规定审批等级运动员。
4.参加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举重、篮球、武术散打(甲组)、武术套路(甲组)、国际式摔跤(甲组)、拳击(甲组)、柔道(甲组)、跆拳道(甲组)、网球(甲组)锦标赛获得的成绩,可根据规定审批等级运动员。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红 梅
联系电话:8286076
传 真:0479-8286074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
2014年9月16日
附件:
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
等级证书编号: (由审批单位填写)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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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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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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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近期,彩色, 免冠,小2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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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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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 称 号 |
国际级运动健将( ) 运动健将( ) 一级运动员( ) 二级运动员( ) 三级运动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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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地 区 |
省(区、市) 市(地、州、盟) |
代 表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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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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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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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赛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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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赛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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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赛 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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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赛 成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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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及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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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 (带照片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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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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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意见: (仅国际级运动健将和运动健将填写)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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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注:1.本申请表请在A4纸上双面打印。
2.本表一式两份,照片和盖章部分不得为复印。
3.提交申请表时,请另附两张同申请表所贴一致的照片,用于制作等级证书。
4.各单位或部门盖章时,必须填写盖章日期,不填写日期的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