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锡林郭勒盟二级运动员审批管理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 |||
索引号:01165954-8/2018-00052 | 发文字号: 锡文体新广字〔2018〕83号 | ||
发文机构:文体旅游广电局 | 信息分类:报告 | ||
概述:关于上报锡林郭勒盟二级运动员审批管理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 |||
成文日期:2018-04-26 00:00:00 | 公开日期:2018-04-26 00:00: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上报锡林郭勒盟二级运动员审批管理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锡林郭勒盟二级
运动员审批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锡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及自治区体育局《内蒙古自治区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二级运动员审批管理工作,根据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严格把关,规范审批程序,建立全盟等级运动员档案,从源头上遏制了等级运动员审批管理工作的不规范或违规行为,保持了全盟等级运动员管理工作的纯洁性与权威性。为我盟竞技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良好的促进作用。现将我盟二级运动员审批管理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做好具体工作,保证二级运动员审批管理工作的权威性
自2010年至2017年,我盟规范审批二级运动员共164名。其中:
(一)2010年11名(田径1名、国际式摔跤3名、中国式摔跤7名);
(二)2011年17名(拳击1名、射箭1名、武术散打2名、国际式摔跤4名、足球9名);
(三)2012年25名(跆拳道3名、柔道2名、武术散打3名、国际式摔跤14名、中国式摔跤2名、乒乓球1名);
(四)2013年17名(国际式摔跤5名、中国式摔跤3名、跆拳道2名、武术散打2名、田径3名、柔道2名);
(五)2014年22名(国际式摔跤5名、中国式摔跤1名、跆拳道1名、田径1名、足球14名);
(六)2015年25名(足球5名、田径10名、国际式摔跤2名、中国式摔跤4名、武术散打3名、柔道1名);
(七)2016年25名(中国式摔跤4名、国际式摔跤2名、田径16名、柔道1名、武术散打1名、游泳1名);
(八)2017年22名(田径8名、国际式摔跤5名、中国式摔跤1名、排球2名、乒乓2名、武术散打2名、拳击2名)。
以上运动员成绩全部符合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要求,在取得成绩后规定时间内上报《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具有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证明。盟文体新广局在严格审核上述材料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本年度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的命名文件,并做好二级运动员申请材料的存档备案和证书发放、日常管理等工作。经过每年二级运动员审批管理工作的稳步推进,形成良好的工作循环机制,得到了全盟广大运动员和教练员的一致好评。
二、不断完善管理,进一步科学规范二级运动员审批工作
随着我盟竞技体育的不断发展和等级运动员管理工作的进一步规范,锡盟文体新广局不断完善管理,进一步推进二级运动员审批工作的科学规范化。2011、2013、2014年分别派人参加了全区、全国等级运动员管理工作培训,及时学习、更新知识,学习等级运动员网络化管理。锡盟已经与全区其他盟市同步实现了二级运动员网络化管理,并按要求及时登陆新授予等级称号运动员信息。随着这些工作的有序推进,我盟二级运动员审批管理工作将进一步完善,更好地服务于全盟竞技体育事业。
三、足球工作
2018年,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足球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体竞字〔2017〕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开展运动员等级审批自查工作的通知》(内体竞字〔2018〕13号)文件精神,我局进行了2017年度的自查自纠工作。发现对我盟16名足球运动员重复审批二级运动员的问题,并向自治区体育局竞体处汇报相关情况,递交相关材料及时进行了撤销。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完善运动员审批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盟竞技体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