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锡林郭勒盟文物安全督查工作期间车辆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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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关于锡林郭勒盟文物安全督查工作期间车辆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2020-11-10 10:58: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现对关于锡林郭勒盟文物安全督查期间车辆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关于锡林郭勒盟文物安全督查期间车辆服务项目。租用2台适于野外路况的越野车(带司机,丰田汉兰达或同类车型),分2组赴除二连、乌拉盖以外的11个旗县市田野文物遗址。
2、预算金额:1辆车费用8680元,合计17360元,超出预算投标无效。
二、采购需求
(一)汽车租赁公司具有营业执照(有效营业执照)及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有效营业许可证),且公司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
(二)所租车辆必须是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车辆,同时要求所租车辆上全险,三者险100万以上,乘客险20万以上;
(三)提供可容纳4人及行李箱的车况良好的越野车;
(四)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租车服务;
(五)租赁期预计为7天,以实际发生天数为准;因工作需要若超出租赁期限,给予相应追加。
(六)能够保障甲方工作人员从锡林浩特市至其他旗县之间的往返以及抵达目的地后全程接送任务。
(七)期间如出现法律纠纷均由承接企业独自承担。
(八)如用车期间,出现机械故障或异常等情况,无法正常行驶,供应商应及时提供救援服务或直接更换新的车辆,保证甲方工作顺利进行。
三、报价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
1、报价文件包含:
(1) 报价表;
(2) 报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每页需加盖报价人公司公章。
2、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包含车辆租赁费(含司机)、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食宿费等全部费用。
3、报价人报价包含广告制作及安装所有项目,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4、由于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 报价文件的提交(密封报价)
报价人可将报价文件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速递方式送达。邮寄或速递方式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报价时间及地点
1.接受报价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17点前。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报价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盟文体旅游广电局314室采购办,收件人:李梦林,联系电话:0479-8210851,邮编:026000。
六、 评审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参考车型、车况、费用综合考量选择性价比最高者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科室:文物科
项目联系人:宝女士
电话:0479—8286078
附件:《2020年全盟文物安全督查汽车租赁服务费用报价单》
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