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锡林郭勒盟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52提案的答复 | |||
索引号:01165954-8/2024-00016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文体旅游广电局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关于对锡林郭勒盟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52提案的答复 | |||
成文日期:2024-06-27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7-02 17:27:0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对锡林郭勒盟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52提案的答复
姚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金融助力锡林郭勒文旅产业提升“烟火气”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年,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特别强调银行保险机构要聚焦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等领域小微市场主体,满足其合理金融需求,支持经济复苏,进一步为文旅产业下一步发展“添薪加火”。
无论是国有大行、城商行还是农商行,从目前推出的助力文旅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来看,都致力于找准旅游供给端、需求端的金融服务要点,用足用好用活金融政策和资源,不断优化产业结构,着力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您的建议,我局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金融助力文旅产业提升“烟火气”。
一是设立文旅产业专项基金。研究设立文旅产业专项基金,用于支持锡林郭勒盟文旅产业的发展。该基金可投资于文旅项目的开发、运营和推广,同时也可为文旅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等金融服务,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其融资效率。通过专项基金的引导和支持,可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文旅产业,推动其快速发展。
二是加强文旅产业与金融业的合作。推动文旅产业与金融业的深度合作,共同打造文旅金融生态圈。一方面,金融机构可为文旅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支持其快速发展;另一方面,文旅企业也可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的业务机会和客户资源。通过合作,可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文旅产业和金融业的共同发展。
三是鼓励文旅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鼓励文旅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扩大其融资渠道和规模。可支持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等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同时,还可引导私募股权、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进入文旅产业,为其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四是加强文旅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机构可加大对文旅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如旅游交通、景区设施、旅游接待等。通过提供贷款、担保等金融服务,支持文旅企业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服务质量和游客体验。同时,还可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文旅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文旅产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设立文旅产业专项基金、创新金融产品、加强文旅产业与金融业的合作、鼓励文旅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以及加强文旅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可以助力锡林郭勒文旅产业提升“烟火气”,让游客在享受美景的同时,也能感受到当地的生活气息和人文情怀。
感谢您对文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4年6月27日
签发人:何明鉴
联系人:赵东龙
联系电话:1564795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