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字大
-
字小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国家级 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组织开展了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委托旗县市(区)文体旅游广电局、盟文化馆(盟非遗保护中心)具体负责辖区内管理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根据报送的评估考核单位意见,经我局审核确认,形成锡林郭勒盟2024年度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名单,现将评估结果建议名单向社会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9月22日至9月24日(3个工作日)。
二、公示要求
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反映。反映问题需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写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受理时间:09:00—12:00;14:30—17:30
电子邮箱:xmfybh@qq.com
联系电话:0479-8235549


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