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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文旅宣传制作推广服务采购项目发布询价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一)文旅宣传制作推广服务采购项目
(二)预算总额:29.8万元以内,超出预算投标无效。
二、采购需求
围绕锡林郭勒盟“全域皆风景、四季皆可游”发展目标,通过央级媒体平台开展文旅宣传制作与推广,包括全盟吃住行旅游资源以及各类文体旅游活动,在央视各媒体端开展宣传推广工作,制作至少3条宣传专题短片在央视频播出,制作至少10条短视频(不少于15秒)在央视频等央及媒体宣发,系统展示我盟文化资源转化与文旅产业体系建设成果。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密封报价)
(一)接受报价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二)报价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25号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311室。
(三)报价文件要求:报价人编制的报价文件应包括:
1.提供成功案例视频素材(至少一部,上传百度网盘发送至xmwlxck@163.com);
2.文旅宣传制作推广服务基础方案;
3.报价单(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报价人可将报价文件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或速递方式送达。邮寄或速递方式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报价文件恕不退还,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六、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科室:宣传与对外交流合作科
项目联系人:木日根
电 话:0479—8109017
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