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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2025年度锡林郭勒盟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项目发布询价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度锡林郭勒盟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摄制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
3.预算总额:12.39万元以内,超出预算投标无效。
二、采购需求
(一)负责对锡林郭勒盟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央金策玛等20人(名单详见附件1)开展抢救性记录工作,包括口述访谈、技艺流程摄制、文献数字化归档等全流程服务。
(二)成果交付
1.影音成果
口述片:40分钟/人(含中文字幕);
教学片:60分钟/人(分章节标注关键技艺节点);
专题片:15分钟/人(文化背景与当代价值解读);
宣传片:60秒/人(适配新媒体传播的竖版及横版版本)。
所有视频原始素材及成品需存储于全新企业级移动硬盘(容量根据拷贝情况),硬盘须随成果一并交付,硬盘文件系统确保能够跨平台兼容性,包含完整素材目录树及元数据说明文档(含拍摄时间、地点、设备参数等)提供硬盘厂商质保凭证(剩余保修期≥12个月)。
2.文献成果
内容:印制精装文献集,主要包括20位传承人口述实录(全文校对)、项目简介、高清图片(对传承人持有的手稿、工具、实物等开展高清扫描图片、拍摄个人形象照、工作照等,每人不低于20张)
规格:待定
数量:100册(含电子版Word及PDF格式存档)。
3.相关记录设备齐全,摄像机使用高分辨率应不低于1920×1080,采样率应不低于4:2:2(或所用摄像机的最高采样率),码率应不低于50Mb每秒(或所用摄像机的最高码率)。录音设备应使用拾音设备( 话筒)、调音设备(调音台)和记录设备(录音机)。照相机应选用可更换镜头的专业级相机和一套完整焦段的镜头作为照相设备。后期非线编辑设备应选择较为通用的剪辑软件。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有一定的前期传统文化相关人员的纪录片或专题片基础,有一定的视频、图片、文字储备。
5.有准确的、完整的、合理的、可行性的建设方案,可操作性较强的策划和实施方案。
6.有合理的项目前期、后期进度规划,有合理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如记录成果能够及时按照甲方要求修改、完善,达到验收标准等。
四、报价人提供资料
报价人须按照采购项目报价书(附件2)顺序编制文件,逐页加盖公章并信封密封好,报价文件提供3份。此外,报价函单页需额外单独提供3份。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人可将报价文件直接送达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速递方式送达(邮寄或速递方式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不得晚于报价截止时间),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报价文件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报价文件恕不退还,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1.接受报价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6月20日。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报价材料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25号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418室。
七、交付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八、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对质量和服务及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定,根据质量、服务均能满足采购需求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九、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274796607
邮 箱:xmfybh@qq.com
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