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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拟委托第三方具有相应检测资质机构对我局2辆旧公务用车进行鉴定,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预算总额:4000元以内,超出预算投标无效。
二、采购需求及规格要求
对我局2辆旧公务用车进行鉴定处置,分别问2008年别克商务车一辆、2009年丰田凯美瑞轿车一辆,检测机构公司应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出具《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三)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动车检验资格许可证。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密封报价)
(一)接受报价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11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二)报价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25号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207室。
(三)报价文件要求:报价人编制的报价文件应包括:
1.报价表(盖章);
2.报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以往业绩),每页需加盖报价人公司公章。
4.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包含全部费用。
5.报价人报价包含所有项目,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6.由于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报价人可将报价文件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速递方式送达(邮寄或速递方式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不得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服务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六、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科室:办公室
电话:0479—8247767
附件:报价单
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4年11月4日
附件:
报价单
序号 |
检测项目 |
单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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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
报价公司名称(盖章):
报价日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