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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操作指南(试行本)》2016版,并结合我盟实际情况进行抢救性记录工作,锡盟文体旅游广电局决定委托第三方开展锡林郭勒盟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现面向社会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公开询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锡林郭勒盟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
2.拍摄内容:此项工作的性质是采用录像、录音、照相等方式进行,关于10位80岁以上传承人的文献建设和档案保存工作,以抢救、记录、收集为主,兼顾研究与传播的需要。
3.拍摄采访人数:10人。
4.拍摄时间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6月28日。
5.预算经费:6.38万元,超出预算报价无效。
6.拍摄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个月内完成拍摄。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三、报价文件的递交(密封报价)
1.接受报价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5日,8: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报价递交地点: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25号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207室。
3.报价文件要求:报价人编制的报价文件应包括:报价书(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
4.报价人可将报价文件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或速递方式送达。邮寄或速递方式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由于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四、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科室及联系人:非遗科,司新辉
联系电话:0479—8269904
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