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授予李博然等30人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通知》的解读 | |||
索引号:01165954-8/2022-00219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文体旅游广电局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关于《关于授予李博然等30人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通知》的解读 | |||
成文日期:2023-01-10 00:00:00 | 公开日期:2023-01-10 16:32:0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关于授予李博然等30人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通知》的解读
来源: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 发布日期:2023-01-10 04:32:08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第18号令《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照2021年最新《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运动员应当在取得成绩后6个月内申请等级称号,超过此期限的申请不予受理。运动员李博然等30人代表我盟参加了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中国体育彩票杯”青少年(中学生)跆拳道、柔道、乒乓球、排球、田径、国际式摔跤等锦标赛和中国田径协会2022年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田径联赛(北部区)。获得的成绩达到了国家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该30名运动员参加比赛真实有效,有《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比赛秩序册原件、成绩册原件、荣誉证书原件等证明材料。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该30名运动员年龄(甲组)和获得的成绩也均符合办理国家二级运动员的标准。根据相关要求于2022年12月14日至12月22日在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官网和全国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进行了7个工作日的公式。经过严格的审核、公示等程序授予李博然等30人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编号2023050720001-2023050720030,并将运动员相关信息上传到全国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