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19年12月4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吉格苏台-大坝乌苏段公路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境内
3、路线走向: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路线全长 8.010 公里,起点与现状水泥路 C048 相交,终点位于岗根锡力嘎查
4、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宽7.5米,路面宽4.5米。
5、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年。
二、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及维稳措施
经初步评估,本项目建设期间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工程建设期间可能造成的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营车辆的汽车噪声等影响。对此,项目建设期间将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施工时将采取减轻环境影响的措施,尽量避免施工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众对象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受本项目建设影响的牧民和相关单位。主要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的建设态度,对本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存在问题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要求,例如环境影响、社会维稳措施等方面的问题。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文字、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等方式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周期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5个日历日。
六、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依次向公示单位(阿巴嘎旗交通运输局)、稳评报告编制单位(内蒙古国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反馈,联系方式附后。
联系人:张海涛、齐云慧
联系电话:18147906767 18247175106
电子邮箱:916484157@qq.com
阿巴嘎旗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10日